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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管理岗4名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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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因工作需要,学校现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。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招聘基本条件

  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  (二)拥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;

  (三)热爱高校工作,具有工作责任心、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,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;

  (四)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、语言表达能力,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。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,具有胜任岗位工作职责的能力;

  (五)身体健康,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;

  (六)具有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,同时具有本科学历、学士学位。国(境)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;

  (七)硕士研究生,年龄不超过30周岁(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;博士研究生,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;

  (八)应聘人员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。

  (九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:

  1.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。

  2.曾被开除公职的,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、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。

  3.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。

  二、招聘岗位、职责及具体条件

  详见《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》(附件)。

  三、工作待遇

  合同制人员工资结构和标准参照事业编制同岗位人员确定,根据考核结果参与奖励性绩效分配,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;岗位聘任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、进修培训、子女入托入学等,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。

  四、招聘程序

  (一)报名

  1.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3年6月2日17时。

  2.报名方式:

 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,请应聘人员登录大连海事大学公开招聘网站(recruit.dlmu.edu.cn),点击对应招聘公告,浏览后点击公告下方“立即报名”按钮,使用手机号码注册并登录后,进入应聘系统,详细阅读应聘须知,按照应聘流程参与应聘。应聘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情况下,最多申报1个岗位,材料一经提交不可更改,请务必仔细核查。

  注:《亲属关系承诺书》模板请自行从简历维护页面顶端进行下载,填写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进行上传。

  (二)资格审核

 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,根据招聘条件、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,按照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:1的比例,确定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,未达到规定比例的,核减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岗位招聘。参加考核人员学校通过电话、邮件或系统站内信方式通知考核安排。

  (三)考核

  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,笔试、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。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,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2: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。未达到规定比例的,核减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岗位招聘。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,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合成综合成绩。综合成绩按照笔试、面试成绩1:1的比例核定。考察人选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,按岗位招聘数1:1的比例确定。

  (四)心理测试、体检和考察

  1.学校组织考察人选进行心理测试,形成心理测试报告。

  2.考察人选至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,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,体检费用自行承担。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,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医院重新体检。

  3.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,主要考察思想政治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缺点不足等情况,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,形成考察报告。

  在心理测试、体检和考察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者,取消考察人选资格,不予聘用。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,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。

  (五)拟聘用及公示

  根据综合成绩、心理健康报告、体检结果、考察报告,经学校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后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,不再进行递补。

  (六)聘用

  经公示无异议后,学校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,签订劳动合同。

  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
  五、注意事项

  (一)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招聘环节,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。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;弄虚作假、违纪违规的,一经查实,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,并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第35号令)处理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  (二)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完整、有效的报名材料,或材料存在无法佐证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等情况,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报名,应聘资格将被取消。

  (三)应聘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,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,由应聘人员自负。

  (四)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,确认参加考核后,在考核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、聘用等阶段,随意放弃的,将记入诚信档案,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应聘申请。

  (五)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,不指定考试用书,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辅导班,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消息来源,谨防上当受骗。

  六、联系方式

  1.咨询电话:0411-84729213

  2.监督电话:0411-84723076

  3.监督邮箱:dlmujw@126.com

  附件: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.pdf

  大连海事大学

  2023年5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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